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局)、农委(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制定了《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江苏省26个畜牧养殖大县(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县级政府要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强化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县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组织实施、扶持政策出台等工作。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畜牧部门、农村能源部门(如实施方案中涉及大型沼气工程,下同)根据《方案》要求编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方案经县级政府审查、公示后,于2017年9月10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
三、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将整合种养业循环一体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专项投资,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重点支持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四、择优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委等部门将根据各地申报数量及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确定择优形式(专家评审或集体讨论),联合上报2018年项目备选县4个。如各地申报数量较多且实施方案符合要求,则2015年以来承担过中央预算内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试点工程项目且未竣工验收的县(市、区)暂不安排。优先考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不再重复安排。
五、项目建设要求。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项目备选县实施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委批复后,项目备选县要利用地方投资、养殖主体自筹资金、社会资本等,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开工和建设情况作为安排2018年中央投资补助的重要依据。
请各地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按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争取获得更多国家投资,切实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王丽丽 电 话:025-83391916
省农委计财处: 刘伟星 电 话:025-86263715
附件:1.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
2.江苏省畜牧大县名单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农委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