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关于项目核准的申请;
2、项目申请报告;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或土地证或用地合同(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不进行用地预审);
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5、项目资本金承诺函或证明;
6、房地产开发资质(限房地产项目);
7、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8、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